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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拍挂详情

项目名称:  鄂州市杜山镇旭光东路农科所一组3#楼1、2层招租
项目编号:  HB2023DF100084
发布时间:  2023-01-06 10:30
公示信息类型:  招拍挂公告

内容

鄂州市杜山镇旭光东路农科所一组3#楼1、2层招租

          租赁底价: ¥ 2.213200 万元/年      挂牌时间:2023-01-06 至 2023-01-19

  • 项目编号:HB2023DF100084
  • 保证金: 0.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租       期:2年
  • 业    主:鄂州市鄂城区杜山镇财政所
 
 
出租申请与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 鄂州市杜山镇旭光东路农科所一组3#楼1、2层招租
挂牌开始时间 2023-01-06 挂牌截止时间 2023-01-19
项目编号 HB2023DF100084 挂牌价格 2.213200万元/年
标的所在地 湖北省 - 鄂州市 鄂城区 鄂州市杜山镇旭光东路农科所一组3#楼
租期 2年 免租期  
首年租金(万元) 2.213200 租赁期总租金(万元)  
出租面积(平方米) 500 出租用途 办公楼   
目前状态 空置
标的介绍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鄂州市鄂城区杜山镇财政所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2-12-02
租赁价格评估值(万元) 2.2132
批准(备案)机构 鄂州市鄂城区财政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22-11-22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3-01-06
挂牌截止时间 2023-01-19
是否自动延牌
租金支付方式 按半年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履约抵押金(万元) 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缴纳承租保证金0.5万元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为准),承租保证金不接受担保形式,不接受第三方代为支付。承租保证金处置方式详见项目公告。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承租方应支的资产租赁交易服务费一次性足额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交纳履约保证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期结束时,承租方付清租金和物业费、水电等费用,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退场后且无违约行为的,出租方按约定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至承租方。

4.承租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承租方首期租金和承租方应付的资产租赁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首期租金一次性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5.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托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次出租标的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中证(湖北) 估字(2022)第 Z0040号)中的全部内容,不持异议。

          6.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投资风险或民事、经济纠纷而向出租方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7.意向承租方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在本平台取得受让资格或承租资格而违约/悔拍的意向方及其关联方)不予受理。

重大事项披露

1.租赁面积:本次出租标的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如实际承租面积与公告面积存在合理差异的,不影响交易效力,承租方也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调整租赁价格。

2.租赁期限:2年,装修免租期在租赁合同中协商约定。

3.租赁用途:办公。

4.租赁价格:以年租金2.2132万元(总价)进行公开招租。租金按年支付,承租方须在每个租赁周期开始日前30日内支付租金。首期租金通过光谷联交所结算。

5.相关费用: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税金。本次交易应支付给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交易费用,由租赁双方各自承担。

         6.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7.

二、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租赁包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为5,000.00元。
交纳时间 报名就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4200165866005300238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鄂州市凤凰支行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一定数额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 2、关于保证金的处置:①挂牌期满,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场内协议方式进行交易,其交易保证金转为应付产权交易公司的交易服务费。挂牌期满,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转为应付产权交易公司的交易服务费,产权交易服务费不足部分承租方在被确认为合格承租方当日补齐。未竞得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②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在其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缴款账户。 ③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保证金在扣除应向产权交易所支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后,余额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若造成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所的经济损失超过被没收的保证金数额的,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⑴挂牌期公告满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⑵以协议方式进行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放弃承租的,或在被确认为合格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且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⑶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在其已依相关规则被确定成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网络竞价成交价格确认单》,或在签署《网络竞价成交价格确认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资产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意向保证金转为交易服务费,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租赁合同约定履行。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 光谷联交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联系人 周年珠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18608656133、0711-5907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