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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拍挂详情

项目名称:  鄂G1131A丰田牌TV6460DLX小型普通客车一台公开处置
项目编号:  GR2024HB1000407
发布时间:  2024-03-19 14:37
公示信息类型:  招拍挂公告

内容

鄂G1131A丰田牌TV6460DLX小型普通客车一台公开处置
 
转让底价2.65万元
 
 
交易品类资产转让      资产类别    机动车
所在地区湖北省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3-19 挂牌结束日期 2024-04-01
保证金(万元) 0.7
交易机构: 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联系人 周年珠  18608656133,0711-5907002
转让方 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政府古楼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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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的基本信息
  • 标的资产信息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资产评估情况
  • 项目附件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R2024HB1000407
    项目名称 鄂G1131A丰田牌TV6460DLX小型普通客车一台公开处置
    转让底价 2.65万元
    挂牌日期 2024-03-19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4-01
    资产概述
    鄂G1131A丰田牌TV6460DLX小型普通客车年检到2024年12月,交强险交至2025年1月26日。
    标的所在地 湖北省 - 鄂州市 - 鄂城区 - 鄂州市古楼街办院内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本次转让的车辆无抵押、质押、担保情况
    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挂牌车辆以现状转让(不含车牌),无任何交通违章欠费记录,如公告信息与车辆实际信息不符以实际情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2、本次挂牌的车辆停放在鄂州市古楼街办院内,车辆集中查勘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6日的工作时间,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提前预约并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联系人王女士18627706836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车辆过户的相关政策及手续,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及转入保证金即表明已确认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相关车辆过户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 标的资产信息
     
    机动车
    标的状态 正在运作
    资产名称 鄂G1131A丰田牌TV6460DLX小型普通客车
    购置日期 2010-12-14
    年检至 2024-12
    原车牌号码 鄂G1131A
    使用年限 13年3月(年)
    行驶公里数(万公里) 198307公里
    机动车品牌 丰田牌TV6460DLX小型普通客车
    登记日期 2010-12-14
    车架号 LFMKV32F3A0043808
    颜色
    数量 1(辆)
    权证 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政府古楼街道办事处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3-19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交纳说明 受让方被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受让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3、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转让方提出:(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进行交易,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2)本次转让标的在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时,如标的实际里程数与公告披露数量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3)转让方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完成转让资产移交手续,资产移交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4)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交易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湖北循其本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出具的评估报告书(鄂循价鉴[2024]第06017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所转让资产的现状、瑕疵不持任何异议。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7、本项目若协议成交,转让方和受让方的交易服务费分别为成交金额的0.85%,若竞价成交,转让方和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分别为成交金额的2%。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金额(万元) 0.7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1、在挂牌截止后,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过户保证金。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过户保证金;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 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 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各意向受让方在动态报价期内均未登陆动态报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③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履行相关义务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勘测时间 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6日工作时间
    勘测地点 鄂州市古楼街办院内
    联系人姓名 王女士
    联系人电话 18627706836
    动态报价参数
    起始价 2.65 万元人民币
    加价幅度 0.03 万元人民币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2024.03.19 08:00: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2024.04.02 10:30:00
    限时报价期 300 秒
    是否设置保留价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政府古楼街道办事处
  • 资产评估情况
     
    估值机构 湖北循其本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估值依据类别 评估报告
    核准或备案 核准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鄂州市鄂城区财政局
    评估基准日 2024-01-16
    评估值(万元) 2.65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4.评估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