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转让标的为鄂州市计生站服务楼房产,位于鄂州市鄂城区明塘路75号(原明塘路64号),房产权证编号分别为:鄂房权证鄂字第S2014007771号,鄂房房证字第00588号,鄂房房证字第00589号,鄂房房证字第00590号,鄂房房证字第00591号,证载显示所有权人为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现权属管理人为转让方),房屋现状与房产证载情况不符。根据《鄂州市鄂城区明塘路75号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JQ-0802)本项目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为2218.85平方米,评估总额450.43万元。本项目标的无土地权证,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本次评估未考虑土地使用权价值。
2、本次转让标的现状为相连互通的三个不动产单元,其中东侧建筑物总楼层为2层,西侧建筑物总楼层为4层,中间建筑物总楼层为5层。本项目资产目前转让方使用中,成交后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协商资产移交事项。
3、本项目标的资产按现状转让,若实际面积、数量与评估报告数据出现差异,则以相关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4、本次拟转让标的成交后权属变更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办理权属变更时发生的相关税、费按国家规定双方各自承担。
5、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交纳保证金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现状和瑕疵,并自行审核是否具备且完全符合国家及鄂州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且承诺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6、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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