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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拍挂详情

项目名称:  鄂州市滨湖西路(五里墩村)环保局综合楼1-2层16-28号房屋公开处置
项目编号:  GR2025HB1000044
发布时间:  2025-01-21 11:13
公示信息类型:  招拍挂公告

内容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R2025HB1000044

项目名称

鄂州市滨湖西路(五里墩村)环保局综合楼1-2层16-28号房屋公开处置

转让底价

200.1168万元

挂牌日期

2025-01-21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2-08

资产概述

鄂州市滨湖西路(五里墩村)环保局综合楼1-2层16-28号房屋公开处置

标的所在地

湖北省 - 鄂州市 - 鄂城区 - 鄂州市滨湖西路(五里墩村)环保局综合楼1-2层16-28号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重大事项披露

1、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应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本次标的是以现状转让,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办证、移交、清场、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2、受让方负责办理不动产权证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协助,不动产过户双方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为动产过户完毕视为资产移交完成。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如转让标的涉及的产权证等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不动产登记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与本不公告披露不一致的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4、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标的资产信息

不动产

资产名称

鄂州市滨湖西路(五里墩村)环保局综合楼1-2层16-28号房屋公开处置

地址

鄂州市滨湖西路(五里墩村)环保局综合楼1-2层16-28号

房产证号

鄂(2022)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27084号

建筑面积

694.85(平方米)

其他说明信息

本转让标的土地使用权面积:418.91平方米,证载权利人为鄂州市昌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标的成交后由鄂州市昌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1-21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披露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8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交纳说明

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当日将成交价款及服务费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一定数额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山东中创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项目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创(2024)房估字第FC2024002)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项目资产的现状以及瑕疵不持任何异议。若实际办证面积与公告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3、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意向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当日将全部交易价款和产权交易服务费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本次交易应支付给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金额(万元)

30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交纳说明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1、挂牌截止后,如仅有1个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过户保证金。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过户保证金;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 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实物资产转让公告期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各意向受让方在动态报价期内均未登陆动态报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③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履行相关义务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本项目若协议成交,交易双方按成交金额的0.85%支付服务费,若竞价成交,交易双方按成交金额的2%支付服务费。

联系人姓名

何先生

联系人电话

027-60858580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鄂州市昌益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情况

估值机构

山东中创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备案编号/核准编号

EZGZ2025-1-1

核准或备案

备案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鄂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25-01-03

评估基准日

2024-10-31

评估值(万元)

200.1168

 

项目公示附件

评估结果一览表——五里墩.pdf

详见https://otc.ovupre.com/xmzx.html#/real_rightDetail?XMID=123229

 

交易机构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联系人

周年珠  0711-5907002,18608656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