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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拍挂详情

项目名称:  罗西尼男士自动机械腕表1块、卡地亚2.01克拉钻石戒指1枚、卡地亚6.5-7.0克拉钻石项链1条、金750钻石耳饰1对、金750钻石戒指1枚整体转让(第三次挂牌)
项目编号:  GR2024HB1001785-3
发布时间:  2025-02-18 15:58
公示信息类型:  招拍挂公告

内容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R2024HB1001785-3

项目名称

罗西尼男士自动机械腕表1块、卡地亚2.01克拉钻石戒指1枚、卡地亚6.5-7.0克拉钻石项链1条、金750钻石耳饰1对、金750钻石戒指1枚整体转让(第三次挂牌)

转让底价

20.0921万元

挂牌日期

2025-02-18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3-03

资产概述

本项目标的为5件涉黑罚没资产(罗西尼男士自动机械腕表1块、卡地亚2.01克拉钻石戒指1枚、卡地亚6.5-7.0克拉钻石项链1条、金750钻石耳饰1对、金750钻石戒指1枚)整体转让。

标的所在地

湖北省 - 鄂州市 - 鄂城区

重大事项披露

1.本项目转让标的为扣押罚没5件贵重物品罗西尼男士自动机械腕表1块、卡地亚2.01克拉钻石戒指1枚、卡地亚6.5-7.0克拉钻石项链1条、金750钻石耳饰1对、金750钻石戒指1枚。经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后,由鄂州市公安局将本项目标的上交国库(鄂州市财政局),现予以公开处置。

2.本项目转让标的是以现状整体转让,以实物为准,图片仅供参考。标的物品现存放至鄂州市金安押运公司,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须提前预约自行勘验,并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转让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新旧程度、是否破损磨损、品种、质地、成色、重量、真伪等)对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3. 转让标的展示看样的时间:在挂牌公告期内与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联系。

4.本项目转让标的详见重大事项披露内容《价格评估明细表》。

5.与本项目标的物有关人员【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受让,不参加受让的请关注本次处置活动的整个过程。

6.本项目转让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挂牌公告截止日前与本公司和鄂州市公安局经办部门联系。

标的资产信息

其他

标的状态

其他

其他说明信息

本项目标的为扣押罚没物品,具体情况如下:

1、ROSSINI(中文: 罗西尼);类型:自动机械腕表,型号:SR5473;直径:39.5MM;表号:88025364;机芯型号:2824-2;材质:精钢及镀金;表圈为18K玫瑰金材质。经湖北古伯林古玩艺术品评估鉴定有限公司鉴定本表为正品手表,鉴定评估证书编号:2022/W0005055。有使用痕迹。

2、CARTIER(中文: 卡地亚);类型:钻石戒指;戒指编号; AUS308;钻石直径:8.1MM;钻石重量:2.01克拉、颜色:G色、净度: VVS1、切工:3EX;GIA编码:1159461723;材质:PT950铂金。经湖北古伯林古玩艺术品评估鉴定有限公司鉴定戒指为品牌正品,鉴定评估证书编号:2022/W0005053。有使用痕迹。

3、CARTIER(中文: 卡地亚);类型:钻石项链;项链编号; ACC247; 钻石重量: 6.5-7.0克拉,重量: 26.5克;项链材质: 18K金。经湖北古伯林古玩艺术品评估鉴定有限公司鉴定项链为品牌正品,鉴定评估证书编号:2022/W0005052。有使用痕迹。

4、金750钻石耳饰1对(检验编号:W2205001544),重量0.879克。

5、金750钻石戒指1枚(检验编号:W2205001545),重量1.02克。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2-18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披露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交纳说明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受让方应支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支付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5万元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受让方应支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支付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在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价款的确认付款操作。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后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公司指定账户,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公司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将成交价款缴入市财政专户。 3.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湖北循其本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项目出具的《贵重物品价格评估报告书》及鉴定机构对本项目标的出具的《检验评估报告》(NO.22062)、《鉴定评估证书》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瑕疵不持任何异议。 4.本次转让标的是以资产现状整体进行移交,受让方须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完成资产的清点,并对其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毕。资产移交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 5.本项目标的不提供转让标的物的发票及证书。 6.本项目标的转让所产生的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在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金额(万元)

5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交纳说明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5万元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取消本次转让,继续挂牌。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 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放弃受让的。③意向受让方在通过网络竞价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④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相关承诺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鄂州市财政局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鄂州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资产评估情况

估值机构

湖北循其本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估值依据类别

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

2024-05-30

评估值(万元)

24.805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评估明细表.pdf

详见:

https://otc.ovupre.com/xmzx.html#/real_rightDetail?XMID=124068&callbackId=operator-1

 

交易机构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联系人

周经理  0711-5907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