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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拍挂详情

项目名称:  鄂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樊口搅拌站废旧设备处置
项目编号:  GR2025HB1000732
发布时间:  2025-03-28 11:23
公示信息类型:  招拍挂公告

内容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R2025HB1000732

项目名称

鄂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樊口搅拌站废旧设备处置

转让单价

铁0.14万元/吨,铝0.86万元/吨,铜6.2万元/吨,钢0.22万元/吨

挂牌日期

2025-03-28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4-03

资产概述

本次转让标的为鄂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樊口搅拌站废旧设备废料(包括铁、铝、铜、钢等),评估单价分别为铁1400元/吨,铝8600元/吨,铜62000元/吨,钢2200元/吨。本次挂牌的设备废料捆绑处置。

标的所在地

湖北省 - 鄂州市 - 鄂城区 - 设备存放在鄂州市鄂城区旭光大道西北100米原樊口搅拌站院内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转让标的为鄂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樊口搅拌站废旧设备废料(包括铁、铝、铜、钢等),评估单价分别为铁1400元/吨,铝8600元/吨,铜62000元/吨,钢2200元/吨。本次挂牌的设备废料捆绑处置,以其中一种废料的评估单价挂牌,即铁1400元/吨各意向方须承诺:以协议方式成交,则铜、铝、钢3种材质废料均以评估单价乘以双方签字确认的过磅总重量计算成交总额一并受让;如最终以竞价的方式成交,则铜、铝、钢3种材质废料的成交单价按成交价涨幅比例同比增加(例如底价1400元/吨,竞价之后成交价为1540元/吨,涨幅10%,则与此相应,铜的成交价格上涨10%,为68200元/吨,铝的成交价格上涨10%,为9460元/吨,钢的成交价格上涨10%,为2420元/吨,以此类推),以4种废料最终成交单价乘以交易双方签字确认的过磅总重量计算成交总额一并受让,结算时多退少补。

2、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应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本次标的是以现状转让,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保管、移交、拆除、装卸、运输、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3、本次转让标的存放在鄂州市鄂城区旭光大道西北100米原樊口搅拌站院内,意向受让方可提前预约毛先生13971981885现场查勘。

标的资产信息

机械设备

标的状态

报废

资产名称

水泥稳定土拌合设备一套

其他说明信息

按铁、铝、铜、钢四种材质过磅捆绑处置。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3-28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披露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按照3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交纳说明

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当日将预付价款及服务费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3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当日内,将预付价款和产权交易服务费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进行移交。受让方须在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与转让方完成移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拆除、装卸、运输等工作),并在移交清单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毕,移交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移交后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和标的的拆除、装卸、运输等相关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5、本次交易应支付给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山东中创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项目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全部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金额(万元)

3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交纳说明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1、挂牌截止后,如仅有1个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 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实物资产转让公告期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各意向受让方在动态报价期内均未登陆动态报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③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履行相关义务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双方各付

勘测时间

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联系人姓名

毛先生

联系人电话

13971981885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鄂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情况

估值机构

山东中创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估值依据类别

评估报告

核准或备案

备案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鄂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5-03-28

评估基准日

2025-03-12

 

交易机构

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联系人

周年珠0711-5907002、18608656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