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转让标的为转让方代管的鄂州市鄂城区樊口方舱隔离点项目70项资产整体转让,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主要为标准箱房、空气源热泵机组、电缆等可回收构筑物、地面附着物及附属设备设施等资产。标的以实物现状交割,标的物可能存在瑕疵或缺失,在办理交接手续时,最终实物数量如有差异不影响交易价格和结果,标的详见公示附件《评估明细表》。
2.本次转让标的《评估明细表》仅为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时提供参考,实际资产以受让方实地踏勘清点交付为准(评估明细表仅供参考),受让方不得以实际踏勘资产与资产明细不符而要求作标的价格调整和补偿。
3.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至标的现场实地踏勘,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意向受让人一旦提出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安全、交付、拆卸、运输、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质量、数量、重量、规格、材质、尺寸、完整、功能、性能及文件等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转让标的、改变交易结果和价格、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4、本次转让的资产存放于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樊口街道雷山医院南侧,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需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并现场签署《勘察确认书》,踏勘联系人:陶经理,电话:13647111333。
5、标的移交前保管责任由转让方负责,标的移交后的装卸、搬迁、运输、安全等相关工作及涉及到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挂牌价为含增值税的价值,成交后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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