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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   42070420230530002
项目名称:   鄂城区滨江科技新区武汉港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二期)EPC项目
招标登记编号:   42070420230530002001
招标项目名称:   鄂城区滨江科技新区武汉港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二期)EPC项目
项目行政主管地区:   鄂城区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   027-60858597
招标人:   湖北鄂州鄂城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   吴立文
招标代理机构:   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柯先生 招标联系电话:   13294292333
招标代理联系人:   赵理、黄洪元、李智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3886300965
是否电子标:   电子标
是否需要项目负责人:   
数据来源: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部门地址: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赵理、黄洪元、李智 异议受理部门电话:   13886300965
异议受理部门邮政编码:    异议受理部门电子邮箱:   
工程地点:   鄂城区滨江科技新区范围内,吴楚大道北侧,北外环东段南侧,西临武鄂高速,东临新港路。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说明:   1、项目概况:本次项目招标范围为以下工程,新增了武汉港提档升级工程(包含青天湖路(吴楚人道-四海大道)、南外环路(共青港路-吴楚大道)、共青港路(创业大道-南外环路)、西外环路(旭光大道-创业大道)、轻工路(西外环路-吴楚大道)、吴王路(共青港路-吴楚大道)、恒兴路(西外环-吴楚大道)、英豪路(西外环路-吴楚大道)、创业一路〈创业大道-轻工路)、共青路污水管网项目。 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红线内全部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等,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设计部分:本项目范围内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2、采购部分: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提供采购、安装和管理服务;3、施工部分: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预算;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竣工图编制;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后期工作(服务)。4、其它:配合项目业主办理本工程所涉及的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直至顺利获得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书;为与本工程项目建设相关的其它参建单位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协助服务。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11130.5094 立项批准文号:   鄂城发改[2022]110号
计划工期(日历天):   365 标段数/采购数:   1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关于质量目标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2023-05-30 20:00 ~ 2023-06-21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6-21 09:00:00
开标时间:   2023-06-21 09:00:00
投资总额(万元):   11130.509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0
招标文件下载方式:   网上下载
评标办法:   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通用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公告状态:   已截止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相应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上述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本单位近半年中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60个月,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或完成过至少一项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EPC或施工)。注: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或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投标条件: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财务要求:近年度(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表明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3、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备注:   1、投标人自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e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得到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网上开标流程详见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网址https://www.ezggzy.cn/)于2022年07月14日发布的《网上开启会和开标会操作手册》。 3、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详见“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zggzy.cn/)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