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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承诺

发布日期:2019-06-10信息来源:市交易中心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承诺   

    一、认真执行“四条禁令”:严禁有令不行,严禁办事拖拉,严禁态度刁蛮,严禁吃拿卡要。 

    二、做到“三不准”:不准参加招标单位或中标单位及代理机构的吃请和营业性娱乐活动,不准接受招标单位或中标单位及代理机构的礼金礼品,不准在外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实行首问制服务和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人必须及时承办职责内事务,不是职责内的事务应问明情况,负责引导交由经办人处理。严禁搪塞、推诿。 

    四、坚持文明服务,使用文明用语,做到有问必答、礼貌待人。杜绝使用服务忌语,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的发生。 五、坚持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工作程序、收费标准、招标公告、中标公示、投诉电话。依法受理招投标活动投诉,并在规定时限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