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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预防招投标职务犯罪对策

发布日期:2014-10-15信息来源:市交易中心

 

    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项目建设优质、高效、低耗、廉洁的保证,也是预防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一个有力武器。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活动越来越多,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的职务犯罪现象也愈加频繁。如何及时发现招投标活动中的不法行为,科学制定预防对策,有效遏制犯罪滋生,是建设领域乃至全社会面对的一个重要课题。

    为保证招投标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除了进一步完善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外,重点应该抓住招投标活动中职务犯罪的预防,牢牢构筑招投标的各道防线。

    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涉及招投标的有关单位要大力开展招投标法规的宣传,引导相关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形象生动、具体深入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筑牢相关人员遵纪守法的思想道德防线。

    筑牢招投标准入防线。一是建议监管部门严格控制邀请招标综合评标法的使用,积极推行公开招标法最低投标价法,加快与国际招投标规则的并轨脚步,使招投标工作真正有利于经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建议紧密结合《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和《湖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对将要参加工程投标的单位进行廉政情况查寻,凡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或限制参与招投标;三是对发现有一般性廉政方面劣迹的,建议作适当扣分处理并要求其签订廉政承诺书;仍然发现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则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筑牢专家抽选防线,确保评标专家与投标单位绝缘,杜绝双方事前交流。一般来说,在抽选专家评委时要做到三个应当,即应当由监督人员和招标人员一起到场才开始抽选专家;应当在专家库随机抽取;应当在开标评标当天通知抽选专家,专家在接到通知后当天内赶到评标室。

    筑牢严格评标防线,建立审核、比对、踢出” 工作机制,杜绝串标围标行为。首先,对投标企业在有无资质、是否借用资质和资质高低等方面进行审核;其次,在监督过程中,要注意把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比对,并通过对投标文件中字体、内容排列、预算价格等内容的比对,及时发现恶意串标行为。如发现恶意串标围标行为,要立即取消相关投标企业资格,将其踢出竞标队伍。

    筑牢中标监督防线。中标环节是整个招投标活动的结果,也是最关键环节,有的招标人和评委串通篡改评定分数、中介代理机构错误统计分数,从而达到使特定投标人中标的目的。所以,要把中标环节的监督重点放在两个核对上。一是核对每一个评委的评分表是否有涂改;二是核对计算机的统计结果与每一个评委的评分结果是否一致,从而纠正错误中标结果。

    筑牢招投标后审防线。招投标结束后,要监督投标人在中标后是否存在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情况;还要监督招标单位是否依据招投标文件和中标人签订并履行合同等。

    筑牢职务犯罪惩戒防线。招投标活动的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各级检察机关应充分履行惩治犯罪的职能,加大对招投标领域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打击查办的力度。在招投标工作当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涉嫌行贿、弄虚作假、拉拢腐蚀相关人员且证据确凿的,不管其资质、实力、工程建设质量如何,坚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以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总之,只有牢牢构筑起招投标活动的各个重点环节防线,形成招投标工作的立体防护网,才能真正减少招投标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