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我局紧紧围绕《2016年法治鄂州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法治工作建设的组织领导,重点推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和学法守法,努力开创我局法治建设新局面。现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组强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法治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局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项国兴同志为组长、副局长王辉、黄俊同志为副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樊国胜同志为办公室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开展法治建设的各项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项国兴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增强了法治建设工作整体合力,为全面推进我局法治建设提供了组织领导保障。
二、多措并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1.监督管理工作逐步规范。
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对我市近几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根据平台整合的要求,确定《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10项规范性文件有效,废止《鄂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等9项规范性文件,新制订《鄂州市投标保证金专户缴存代收代退管理规定》等4项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同时,融监管于服务中,积极应用PPP和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为我市工程项目建设融资提供了渠道,为项目建设提速增效;建立招投标绿色通道,为航空都市区等重点项目和灾后重建工作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2.诚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为加强招投标市场各主体的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罚”、“一招失信,处处受制”氛围,今年以来,我局从制度上作了一些积极探索。对违法违规企业作不良行为记录加大公示力度,对严重违法违规且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限制其在本市的投标资格;对各市场主体实行不良行为量化记分制;探索与住建、交通、水务、国土等部门之间及工商、税务、银行之间市场主体诚信信息互通共享办法,并将市场主体的诚信行为运用到招投标过程中等等,这些举措对于防止围标串标发挥了治本的作用。
3.推进“三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机制。
为加强权力监督,依法依规明确部门权责边界,落实主体责任,我局对照去年公示的权力清单和监管清单,认真梳理制定责任清单,扎实推进“三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机制。主要内容包括法定职责、与其他监管部门的责任边界、责任追究依据等有关事项。为全体工作人员用权、履职、追责提供了依据,方便了社会监督。
4.招投标市场专项整治力度不减。
为了巩固近年来招投标市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整治工作专班不散、人员不撤、力度不减”的要求,制定了年度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与市纪检监察、住建、交通、水利、公安等部门共同形成了公共资源交易联动执法,持续开展建设工程领域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问题的专项整治,始终保持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今年共对8名评标专家进行约谈、对12名评标专家作不良行为记录,对3家代理机构上黑名单;受理投诉举报17件,查办案件35件,侦破重大围、串标案件7件,限制46家违法违规企业在鄂州投标资格。
5.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重大行政决策(包括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实施意见、工作报告、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的编制和重大财政资金的安排、重大项目的确定、国有资产处置等)程序合法规范,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坚持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6、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实行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丰富政务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QQ、短信等形式发布信息,加强与报刊、新闻网站、等媒体的互动交流,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行政执法公示范围,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增强执法透明度。 7、推行聘请法律顾问工作。
随着我局行政执法职能的转变,行政相对人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为确保我局在执法过程中的合法性,聘请了1名法律顾问参与到执法工作中来,其承担的主要任务有:一是为我局行政决策和管理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二是列席我局处理涉及各类纠纷的会议并参与讨论;三是协助执法听证、行政复议,参与诉讼、协助调处信访案件等;四是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协助调查取证;五是协助提请市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六是办理其他各类行政法律事务。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干部法治信仰
1、加强普法宣传。
把普法和守法作为全面推进我局法治建设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了“送政策送法律”下乡进村活动,以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法规为重点,在办公区域制作法治教育宣传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全面实行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2、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
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增强宪法法律至上意识、权力法定意识、权责一致意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养成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加强以宪法为核心、以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的宣传和培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认真开展“12.4”法制宣传日和宪法日等纪念日的宣传;加大对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培训力度。
3、健全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
把宪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认真抓好干部职工的学法考法工作,积极开展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班子和班子成员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检查考核、党建工作考核并列进行,推进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述绩述廉述法考评。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16日